首页 | 质监新闻 | 机构设置 | 办事指南 | 法律法规 | 质监公告 | 举报投诉 | 食品安全 | 消费指南 | 留言版 2010年03月12日 星期五
 
□ 站 内 搜 索 □
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


非常设机构     
检测机构     
行业协会     
服务承诺     
地理位置     

 

1、办公室(电话:3662702 )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和会议组织;负责组织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国内质量技术监督协作交流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本局新闻及信息的发布;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基建等日常事务工作。

2、人事教育科(电话:3662821 )
   承担全市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全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全系统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负责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确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干部工作。


3、计划财务科(电话:3662706)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本系统基建、科技、技改及新增检测项目的立项和有关审批工作;编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计划;负责本系统的综合统计、分析;负责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和计算机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系统内收费标准的报批和监督实施。
          负责本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编制本局系统经费预决算;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负责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解缴、核拨工作,综合管理各项经费和资金;负责收费项目和票据的管理;负责本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项目经费的审批和资金调度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4、法规科(电话:3662837)
   组织起草质量技术监督规章、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政策研究;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授权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局行政案件审理和行政复议;受领导委托,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5、质量科(电话:3662601)
   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制定全市质量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管理和监督全市认证工作;制定并组织全市认证和合格评定工作的规划、计划;负责对全市质量体系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6、标准化科(电话:3662603)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市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计划;负责市级农业标准规范的制定、审批、发布并监督贯彻实施工作;指导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并管理其备案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监督管理全市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我市主要贸易伙伴国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我市出口商品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可行性研究;组织开展我市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国家WTO/TBT咨询点联络工作;负责新产品、引进技术重大项目标准化的审查工作;组织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标准化委员会的工作;管理全市标准文献、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联系市标准化学会、市标码协会。


7、计量科(电话:3662609)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市计量监督检查计划;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的考核;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组织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负责联系市计量技术网络协会。

8、锅容管特科(电话:3662827)
   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游乐设施、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简称锅容管特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计划;综合管理全市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锅容管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管理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工作;负责锅容管特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参与对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9、稽查分局(稽查大队)(电话:3662532)
   组织协调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监督、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打假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受理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举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管理指导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市"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10、食品监管科(电话:3662060)
     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